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7〕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2017〕655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各单位自查与职能部门检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活动主要内容
1.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全校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深入开展一次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教学活动安全、实习实训安全、社会实践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并重点检查学校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设施设备运行维修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建立演练情况等方面,确保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许昌学院《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暨报送安全员的通知》及《关于在全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实验室与设备处督促监督各实验室(中心)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工作;保卫处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等消防重点部位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卫处做好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维修维护和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二是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组织各实验室(中心)认真摸排清查,全面彻底摸清我校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别安全风险点,尤其是涉及重大风险源的风险点。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3.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按照《许昌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许昌学院火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有关要求,做好应急预案演练。
三、任务分工
1.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对供电、供水、排水、燃气、校舍、食品安全、锅炉安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2.基建处负责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3.保卫处牵头对消防安全、校园治安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操作、大型实验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5.教务处牵头负责各项教学活动、外出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活动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6.团委牵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7.学生处牵头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8.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其他假期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至10月底,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发动员,自查自改(8月)。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发宣传发动。
2.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各院部(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 的的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建立起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督导检查(8月至10月)。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为加强我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赵继红
副组长:赵正风 崔 斌 郭 涛
成 员:潘春彩 冯晓民 周颖杰 张鹏辉 谢依楠 蔡子亮 孟凡根
姜罡丞 张谦智 龚培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谦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文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制度,精心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与正在开展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平安校园”创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相结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扎实深入地开展各项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既要巩固传统媒体阵地,也要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密度,扩大宣传声势。要及时选树安全生产中的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各牵头职能部门要确定一名同志作为大检查活动联系人,8月5日前将联系人信息(单位、姓名、职务、手机)报送到保卫处(办公楼一楼门卫值班处,联系电话0374-2968289)。自8月3日起,每周四中午12点以前,上报《安全大检查工作统计表》(见附件),由保卫处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安全大检查工作统计表
许昌学院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