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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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吴会霞   时间:2017年08月13日 11:08   访问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豫质监联发〔2017〕9号)精神,为深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结合我校《关于在全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各单位请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保障学校安全,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前提。特种设备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较大危险性,特种设备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学校的重要基础设施,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与学生假期出行紧密相关。学校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加强我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障我校安全,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原则,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管理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层层抓好落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保证其具备与从事岗位相适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严格把好特种设备采购关,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是具有相应制造资质单位的产品,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制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二)认真开展特种设备日常安全检查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对全校的电梯、后勤管理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督促各实验室(中心)对本单位管理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施工前向当地质监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手续,并对其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在用电梯必须通过签订合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维护保养,并对其维保工作进行监督。学校相关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肃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建立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应急预案

学校相关单位要建立并落实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实施监控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要制订和完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方案或措施,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四)积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学校相关单位要积极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指导、引导我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五)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宣传

学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对师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和自救自护技能。要结合不同学段的课程方案,对学生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课程教育;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团学活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以及专题片、墙报、板报等多种方式和载体,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课余教育;要组织实地参观、应急演练等活动,加强学生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实际体验。

特此通知。

                                                         许昌学院

                                                        2017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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