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确保假期期间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暑假期间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
暑假前,各单位要围绕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雷电、防极端天气、防拥挤踩踏、防诈骗等重点方面,对全体师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提醒;暑假期间,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提醒师生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和避险技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开学前要做好师生返校安全教育提醒和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安全管理
各单位对贵重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严防被盗、外泄等安全事故;对假期闲置不用的教室、实验室、仓库、图书阅览室、机房等场所进行安全自查,确保断水、断电,关好门窗,钥匙由专人保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三、加强校园管控
暑假期间,强化校园管控,校外人员和车辆未经审批禁止进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擅自开设各类培训班、补习班及兴趣班等培训活动;确需开展培训的,须提前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未经审批和报备的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校。
四、确保消防安全
(一)各单位要利用暑假期间,围绕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及时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运行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大功率电器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负荷过载、电器老化、电动车违规充电等现象;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备保卫处消防科。
(二)涉及学生留校的单位,值班人员每天要对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杜绝一切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学生宿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扯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人走未断电、使用明火、点蚊香、室内抽烟、堆放易燃物品等火灾事故风险隐患。
(三)使用大功率电器时,使用者不得离开现场,离开时必须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动用明火作业需向保卫处报备,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明火作业需由具备资质人员施工并安排专人监管,施工结束确保明火熄灭,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四)进行内部装修、改造等施工的单位,要提前向保卫处报备,施工时不得变动或遮挡消防器材及设施。
(五)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或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暑假期间学校南门、北门正常通行,所有进出校人员车辆通过门禁系统进入,无权限和未报备人员及车辆禁止入校。
(二)校园遇突发安全问题及时拨打保卫处24小时服务电话7355110。
保卫处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