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校园电动车通行管理,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及交通秩序,保障师生权益,学校将集中对在校师生自有电动车开展校园通行牌(内含芯片,用于扫码进出校门)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校学生
(一)上牌对象
1.本次上牌范围仅限各学院前期统计上报的2023级、2024级、2025级在校自有二轮电动车(详见附件,各学院要按照已统计的上牌电动车信息,通知到相关学生,提前掌握自己车辆对应的“校园通行卡编号”,以便届时快速查找并上牌)。
2.申请挂牌的电动自行车须完全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强制标准,合规合法、车况完好,无非法改装情况(上牌时,工作人员需对车辆进行查验并询问车主)。
(二)上牌流程
1.申请人本人携带学生有效证件,驾驶待办电动车,前往学校北门办理点核对学院、姓名、通行卡编号、车牌号等信息,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现场领取校园电动车通行牌(2023级学生配发红色通行牌、2024级学生配发黄色通行牌、2025级学生配发绿色通行牌,有效期至各级学生毕业),由工作人员现场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后安装并登记留档;
2.本人无法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代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以及车主学生证电子版或复印件代为办理;
3.随后学校将统一启动线上备案,车主须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报,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获得进出校园通行权限(即激活校园通行牌芯片),具体备案时间另行通知。
(三)上牌时间
1.7月3日—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9:00)集中办理;
2.7月7日—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9:00)随时办理;
3.9月1日—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9:00)集中补办。
(四)上牌地点及学院划分
1.北门广场文综楼东侧办理点(第一组):音乐舞蹈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文史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体育学院、食品与药学院、商学院;
2.北门广场文综楼西侧办理点(第二组):美术与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法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地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二、教职员工
(一)上牌对象
1.本次上牌范围为我校在校师生员工及校内服务人员;
2.申请挂牌的电动自行车须完全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强制标准,合规合法、车况完好,无非法改装情况(上牌时,工作人员需对车辆进行查验并询问车主)。
(二)上牌流程
1.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或校内工作证明原件,驾驶待办电动车,前往学校北门办理点核对单位、姓名、通行卡编号、车牌号等信息,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现场领取校园电动车通行牌(教职工配发军绿色通行牌,有效期至教职工离职、退休;校内外服务人员及三轮、四轮电动车配发灰色通行牌,有效期至人员服务期满或离职),由工作人员现场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后安装并登记留档;
2.本人无法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代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以及车主身份证、工作证电子版或复印件代为办理;
3.随后学校将统一启动线上备案,车主须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报,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获得进出校园通行权限(即激活校园通行牌芯片),具体备案时间另行通知。
(三)上牌时间
1.7月7日—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9:00)集中办理;
2.9月1日—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9:00)集中补办。
(四)上牌地点及人员划分
1.北门广场文综楼东侧办理点(第一组):教职工;
2.北门广场文综楼西侧办理点(第二组):校内外服务人员及三轮、四轮电动车。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通知到相关教职工生,凡前期统计上报的在校自有二轮电动车,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点位,自觉遵守现场办理秩序,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上牌,并主动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工作。
(二)自2026年9月起,集中挂牌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逾期未登记车辆的挂牌备案申请;确有特殊情况需补办的,须本人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资料齐全无误后方可办理。
(三)凡私自改装、加装配件、超标违规、车况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实际车辆信息与登记台账信息不一致、人车信息不符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
(四)校园通行牌照及线上通行码(线上申请,随后另行通知)为电动车校内通行的唯一合法凭证,自2026年9月起,无牌照、无通行码、伪造变造通行码、通行码过期、违规改装的电动车,一律禁止进入校园通行;对存在套牌、假牌、违规行驶等行为的校内人员,移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依规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五)学校有权对校园内无牌无码、长期闲置、严重老化、无法正常行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车进行集中暂存,暂存期限为30天,超出暂存期限且公示后无人认领的车辆,统一作报废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6年7月2日
附:各学院学生上牌电动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