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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危险程度级别及管理要求

作者:   编辑:张海涛   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0:51   访问次数:


一、动火作业分级标准

‌特级动火

1.‌定义‌:在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

2.‌典型场景‌:石油化工装置运行期间的高风险区域。

‌一级动火‌

1.‌定义‌: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场所(如油罐区、易燃气体存储区)进行的动火作业,或管廊上的动火作业。

2.‌范围‌:距离易燃易爆核心装置30米半径内的高风险区域。

‌二级动火‌

1.‌定义‌:除特级和一级动火外的其他动火作业,通常指生产装置全部停车、清洗置换合格后进行的低风险动火。

2.‌适用条件‌:需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确认环境无显著危险因素。

二、管理要求与有效期

‌特级/一级动火‌:

‌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作业前需彻底清除周围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专人全程监护。

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5米,与动火点间距≥10米。

‌二级动火‌:

‌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每日需重新进行动火分析。

三、特殊情况管理

遇节假日、夜间或极端天气(如五级以上风力),‌动火作业需升级管理‌(如二级升为一级)。

‌核心要点‌:动火级别划分的核心依据是‌作业环境的风险等级‌,特级动火涉及运行中高危装置,一级动火针对明确危险区域,二级动火则为可控低风险场景。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GB30871-2014动火作业的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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