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学校学生征兵工作,依据河南省军区司令部、河南省教育厅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各级各类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司〔201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征兵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部队建设和我校学生就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新兵质量为根本,按照“属地管理、依法规范,军地合力、整体推进,完善机制、良性发展”的原则,依托我校优质办学资源为军队输送优秀兵员。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条我校征兵工作,在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的领导下,由学校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我校征兵工作由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按照党委对此项工作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征兵及预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