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6 号)、河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减委办〔2021〕2 号)和许昌市防火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许防安〔2021〕26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学校防灾减灾和消防警示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主动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和消防警示宣传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主题,以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进学校工作为抓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眼新发展格局,充分认识到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和火灾警示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周和火灾警示月各项活动。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宣传解读,教育提醒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关口前移和问题导向,加强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时间
防灾减灾宣传周:2021年5月12日—17日
火灾警示月:2021年5月12日—31日
三、活动对象
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驻校各经营单位职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教职工安全教育专题会议、学生安全主题班会等形式,通过广播、新媒体平台、图片展、板报、发放宣传单、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组织学习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和消防警示月宣传素材(见附件1)、2021河南省减灾委“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宣传标语(见附件2)、消防安全提示内容(见附件3),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见附件4)和河南省近年来5月份典型火灾案例(见附件5)的对照学习,面向全校师生普及洪涝、台风、地震、风雹、地质、森林火灾、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一氧化碳中毒、溺水等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
(二)开展一系列疏散演练活动。针对地震、防暴、火灾、洪水等灾害情况组织演练。学校将在5月份组织一次教学区火场逃生应急疏散演练、一次学生生活区防灾减灾疏散演练。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针对上课、课间、午休、就寝等不同情景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通过演练,使学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冷静应对,并按照疏散线路安全快速撤离。
(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针对重点消防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加强学校电气安全使用管理情况电器设备设置规范和电气线路安装情况;电气管理人员培训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电动车“飞线充电”和线路老化等现象。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四)开展各二级单位安全员的消防知识与技能培训。学校将举办相关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提高消防安全员的安全意识与消防管理能力,了解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场逃生知识,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与扑救初期火灾的等技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宣教活动。
(二)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师生,创造性地设计符合教育特点、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工作。同时,要重视舆论宣传,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主动宣传活动开展成果。
(三)狠抓落实,总结问效。各单位要狠抓工作落实落地,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将开展系列活动的影音资料和书面材料汇总,于5月29日前报保卫处综合管理科(联系人:邓朝璞,联系电话:2968849)。
附件1:宣传教育视频素材
附件2:消防安全提示内容
附件3:2021河南省减灾委“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宣传标语
附件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
附件5:河南省近年来5月份典型火灾案例
保卫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