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请通知本单位2015年新进教职工(现“手持户口迁移证”者),于9月15日前把“户口迁移证、人事处接收证明、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交到学校保卫处(行政楼五楼503室),集中办理,过期不候。
保卫处
2015 年9 月6 日
上一条:关于迎新期间车辆限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度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许昌学院党委保卫部(处)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88号
邮编:461000 联系电话:0374-2968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