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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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新一轮安全对话谈心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吴会霞   时间:2018年09月12日 09:08   访问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动我校各二级单位和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明确职责,更好地推动安全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对话谈心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新一轮安全对话谈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通过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许昌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许昌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预案》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和教职工的安全责任。

3.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认真从省内外重特大安全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增强戒惧之心和忧患意识,举一反三,警钟常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实施主体和对象

(一)实施主体

学校主要领导、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实施对象

(三)1.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2.全体教职工。

三、实施办法

1.学校主要领导与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重点谈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哪些安全工作责任,如何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位教职员工。

2.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全体教职工谈心,重点谈每个岗位教职工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程中应当落实哪些安全工作责任。

四、活动时间

2018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校属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继续开展安全对话谈心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对话谈心对象全覆盖。

(二)细化方案。校属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特别是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认真制订安全对话谈心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周密组织。各对话谈心实施主体要认真准备相关资料,与实施对象共同商定对话谈心的形式和具体时间安排。对话谈心对象要积极配合。

校属二级单位对话谈心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18年10月21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办公楼503房,联系电话:0374-2968849)。

附件:安全生产责任明白书

                                                         许昌学院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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